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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枞阳县按照民生工程精准实施、精细管理要求,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截止4月8日,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56户,开工率107.6%,完工13户, 力争5月底前全面完成,6月底前完成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早布置。为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该县健全保障机制,先后召开危房改造专题会议及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布置会,及时研究部署,实行统一调度。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枞阳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协调、经办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全面排查早实施。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从2020年底开始,提前组织各乡镇对边缘易致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上报住房安全存在问题87户,县房产服务中心及时安排专班人员实地核查鉴定,建立危房台账,属C、D级危房符合危改条件的共56户全部安排改造,确保4类对象危房“应改尽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督查通报,督促乡镇咬定目标、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是广泛宣传早知晓。根据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危房改造民生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鉴定标准、程序和鉴定结果,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及时公开公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保障资金早发放。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枞阳县制定了《枞阳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补助资金在验收后30日内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确保农户资金及时到位。县房产服务中心将会同财政局、县监察委对农房补助资金兑现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和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