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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6日在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梅耐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狠抓规范司法,稳步推进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县检察院在连续获得六届省级文明单位后,又被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在全省安全感指数及满意率水平考核中,满意率全省排名第一;在全市检察机关工作考评中,枞阳检察工作名列第二,其中刑事执行检察、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质量评查三项工作位居全市第一;在2019年度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院政治部被市院授予集体三等功、1名干警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1名干警被市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办理的周某某正当防卫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例优秀法律文书,被最高检评为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还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一、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服务和保障。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摸排干警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实行“日报告”和疫情“零报告”制度,开展疫情防控捐款,深入帮扶村慰问防疫一线干部和困难群众,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案件,在积极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同时,将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扎扎实实抓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
精准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等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全方位加强金融犯罪预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不断提升“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实效,向帮扶村及贫困群众捐赠钱物。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守护美好枞阳,针对环境污染、违法占用耕地、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3件,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件,公益诉讼线索26件,为生态、绿色、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倾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重要论述,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构建“清亲”政商关系、建立联系帮扶企业制度等工作要求,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联系帮扶企业。每年检察长走访企业不少于3家,班子成员不少于2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统筹做好民企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和企业家的针对性实效性。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对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已排查730余人,进一步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推深做实综合治理。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进行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和法律志愿服务,助力文明乡村建设。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纳入社区矫正253人,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二、聚焦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高质量的平安枞阳建设
立足检察工作职能,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为导向,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维护和谐稳定。
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定期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进行专题集中研讨,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组织学习,增强深化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推进“六清”行动,提起公诉涉伞犯罪案件1件1人,对涉黑恶案件明确进度表,挂出任务图,及时报送案件进展情况。截止目前,我院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已全部提起公诉;涉恶案件均已办结,且一审判决均已生效。严格对标对表,深入推进检察环节责任落实。
坚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工作职责,共受理刑事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4件154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88件129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7件383人,依法提起公诉241件333人,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认真落实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衔接工作机制,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4件5人,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应有作用。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运用刑事和解,对25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3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促进和谐枞阳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积极稳妥全面推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成立认罪认罚工作专班,积极协调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全方位推动我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截至目前,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234件309人,适用比例逐月提升,适用过程中,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全面强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建立来信工作台账,对来信的处理情况实时追踪,确保每一位群众的来信在7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加大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力度,积极参与多部门联调稳控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79件,所受理的线索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处置完毕。认真开展“举报宣传周”、“法治宣传周”活动,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聚焦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加大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刑罚执行、行政执法等活动的监督力度,全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
立案、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不断加强。着力监督可能存在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7件12人、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3件16人,提前介入侦查活动10次,纠正漏罪7人,追诉漏犯4人,有效促进刑事立案活动和刑事侦查活动的规范进行。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适时对审判活动提出意见建议,提起刑事抗诉7件8人,取得了较好效果。
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扎实开展。有效开展生效裁判监督、程序违法监督和执行案件违法监督工作,提升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精准度和影响力。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围绕“行政检察监督作为全县十项重点改革项目之一”,推进公益诉讼监督,强化民行诉讼和执行监督成效,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案件48件。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效显著。以“规范监督、加强办案”为总要求,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疫情期间,开展远程提审工作和日常监管,电话联络看守所300余次,询问当日羁押人数、出入所人数、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人数等,及时了解监区内监管情况,促进刑事执行检察活动有序开展。
四、聚焦全面深化改革,严格落实办案责任持续提升质量效果
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举措,着力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完善检察权运行体系,推进制约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认真落实上级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要求,对案件质量实行定期评查、动态跟踪监督,推动检察权依法规范进行,共评查案件507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实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探索司法办案公开听证制度,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完善业绩考评体系,推进分类管理改革。围绕“工作实绩”核心,考评“办案业务”主责主业,坚持以质量为本、以效果为要,持续抓好检察官遴选和员额退出办案的贯彻落实,健全动态调整工作制度,细化员额检察官业绩考核办法,发挥制度优势,激发工作活力。遴选5名员额检察官,已投入一线办案。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现择优选升三级高级检察官2名、四级高级检察官3名。常态化选任检察官助理,扎实开展检察官助理晋升等工作,选任检察官助理4名,配齐办案队伍,增加办案力量。
完善科技支撑体系,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快探索实行远程提审和出庭、智能辅助阅卷和生成法律文书,深化“互联网+”理念,把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检察改革、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多个层面,提升智慧检务建设新成效。
五、聚焦自身建设,精心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锤炼检察队伍理想信念、责任担当、过硬本领、纪律作风。
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素能提升。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来,深刻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推进规范司法,强化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在坚定信念、对党忠诚、模范履职、为民服务、公正司法等方面均有了新提升。坚持以人才建设为支撑,制订详细具体的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干警开展岗位练兵、案件讨论等活动,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全面从严治党,助力担当作为。强化政治责任,党建工作领导力得到新增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会精神,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机关党建与系统党建一体抓、同推进,推动党建工作落实落细到支部末梢。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院内部目标绩效考核。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制度,完善《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订《枞阳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清单》,严格执行《枞阳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机制,全面落实党内政治监督谈话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狠抓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教育引导,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察。认真落实县委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坚决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办理交办事项。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切实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认真落实律师值班制度,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自觉将执法办案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共发出流程监控124条,接待律师79人次,公开法律文书286份,确保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关心、支持枞阳检察事业发展的所有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一是在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还需深化硬化,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新期待新需求上还需进一步发力;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效果不够明显;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能存在短板,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缺口较大;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司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枞阳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总体要求,聚焦“十四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为奋力书写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枞阳崭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坚定的信念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当成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善于运用法治手段推进国家治理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和法治能力建设。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更加自觉地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是以更有力的措施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检察机关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服务和保障。牢固树立“平等”理念,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实现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准打实”,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在坚决惩治腐败中发挥检察机关应有作用。
三是以更强的担当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依法审查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和传销等各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平安枞阳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从严惩治教育、医疗、食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强化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司法保护,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四是以更高的标准做实法律监督主业。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落实捕诉一体化,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通过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统筹推进各项检察职能高效运行。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落实检察官司法责任制和权责清单。坚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增强工作创新主动性,努力打造枞阳检察工作新的品牌和亮点。
五是以更严格的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忠诚可靠的检察队伍。扎扎实实抓好业务学习,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岗位练兵,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同时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有新目标,新形势有新要求。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勇于担当的时代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开创各项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奋力书写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枞阳崭新篇章,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枞阳检察更大贡献!
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史上首份检察建议书(一号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的核心内容是,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2、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
3、检调对接机制:指检察机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将具体的执法办案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通过与人民调解组织等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平台相对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促进当事人就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和解息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机制。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5、“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2019年1月17日,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每一件群众来信都在一周内回复以及在三个月内完成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6、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的正副检察长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听取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控告、举报、申诉问题的工作制度。
7、“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8、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9、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开发,融案件办理、管理和统计于一体,涵盖全部检察业务的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业务网上审批、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10、案件评查:是指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审查和评判,对评查中发现的错案、瑕疵案等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