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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三评估”推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转载 枞阳网2021/02/24 10:29:0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枞阳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荣长河 267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没想到,这笔救灾资金‘失而复得’来的这么快……”枞阳县横埠镇受灾农户周大爷见到前来巡察整改督查人员后快人快语。

  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时发现,该镇某村将本应发放给受灾农户的农业种植水稻绝收救灾资金,以补助收入入了村集体账户。巡察组立即向该村下发《立行立改问题交办函》,要求及时将此项资金发放给受灾农户。近年来,县纪委监委通过紧盯责任落实、强化巡察整改、深化成果运用等办法,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

  紧盯责任落实,防止“链条脱节”。认真落实巡察“双向反馈”制度,巡察后既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又向该单位的县委分管领导反馈,由县委分管领导再督导相关单位党组织制定负面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等,在开展十三届县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反馈时,先后有4位县委分管领导参加。同时,通过组织相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参加巡察反馈会、审核整改方案、督导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强化巡察整改,防止“敷衍整改”。巡察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大督查、大起底、大清零”后,健全完善整改督促、责任压实机制,强化巡察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力,拖延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并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深化成果运用,防止“一巡了之”。巡察集中整改结束后,组织开展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情况全覆盖会商评估,将未整改到位的事项纳入日常监督重点,持续跟踪督办,形成监督、反馈、整改、再监督的闭合工作链条。同时,通过自我评估、个别谈话、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巡察责任、巡察作风和巡察质量实行“三评估”,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后,进一步把巡察整改深度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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