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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上午,县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召开。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刘亚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工业强、县域富、生态优”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枞阳。县领导杨如松、占聆娜、何正清、杨秀颀、杨贤招、武秀清、黄楚、曹勇、梁键、查晓强、吴昊、徐焕等出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吴昊主持会议,并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刘亚东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的重要论述,深刻总结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深刻把握管党治党面临的新形势,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一刻不停、一贯到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刘亚东强调,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要聚焦政治本质定位,强化政治自觉,强化思想自觉,强化行动自觉,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制度机制,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紧紧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常态化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严明换届纪律作风,坚定不移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在强化政治监督中践行“两个维护”。要聚焦引领保障作用,精准发力护发展、优营商环境,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正气,锲而不舍反腐败、优政治生态,坚定不移强整治、保群众利益,常态长效抓精准、重问责效应,在正风肃纪反腐中保障服务发展。要聚焦系统融合思维,突出“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内外融合”式监督,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更加注重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和巡察“利剑”作用,在完善监督体系中提升治理效能。要聚焦提升专业能力,带头做讲政治、敢担当的“战士”,带头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标兵”,带头做善学习、本领强的“干将”,在锤炼过硬本领中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刘亚东强调,要坚定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要抓思想自觉促责任落实,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抓主动担当促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专责监督责任,努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一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到位。要抓“关键少数”促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真正使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刘亚东强调,扬帆“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市坚强领导下,初心如磐、使命在肩,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高水平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工业强、县域富、生态优”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枞阳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就做好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吴昊在报告中强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顺利开局;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新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精准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坚持从严从实,以扎实开展“深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夺取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枞阳建设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主要精神;县纪委委员对工作报告和全会决议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负责同志;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纪委委员、监委委员;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县委巡察机构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