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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县印发通知,成立枞阳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
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县委副书记任执行副主任,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组织协调和考核等工作。并明确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建立了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开创了我县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的新篇章,下一步将充分运用这一平台,深化城市管理改革,推进城市管理创新,创建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让城市管理更好地促进社会发展,造福百姓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