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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镇卫生院输液回家后死亡:医务人员基本的职业操守何在?

原创 枞阳网2021/01/31 04:06:2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枞阳网 作者: 411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事件回放:1月29日,今报传媒报道了《25岁男子镇卫生院输液回家半小时后死亡,家属称护士丈夫曾“帮忙”输液,1小时输完4瓶》的新闻,引发了网民的热切关注。报道称:1月24日,徐光强25岁的儿子徐兴,在铜陵市枞阳县白柳镇卫生院输完液后,回家不到半小时就死亡了。而徐兴家人在查看卫生院监控时家人发现,给徐兴输液的“护士”竟然是卫生院护士陈某的丈夫,而陈某的丈夫并没有任何相关护理的资质证件。

  虽然目前该男子的死因还未得到详细的调查结果,不过新闻报道却把事件的前因后果写的非常清楚:该男子徐某总共有三次输液经历——第一次胃不舒服,1月22日去镇卫生院进行,三个小时四瓶输液完毕。第二次,1月23日,徐某再次来到这家卫生院输液,同样是近3小时输完4瓶液后回家。第三次,1月24日,徐兴第三次来到白柳镇卫生院,但这次1小时就输完了4瓶液,徐兴回家后,中午12点20分左右就紧闭双眼一动不动。报道指出:事发当天的第3次输液,由该院陈护士丈夫操作,而陈护士的丈夫并不是该院护理人员。现在这第三次输液就出现问题了,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呢?

  第一:同样的输液量,明显第三次输液时间过短,说明输液速度过快,是不是致命的原因,家属可以去做尸检,出具专业的尸检报告,便一目了然。

  第二:护士陈某的丈夫由于未取得行医资格,也无护士资质而以非专业的人士对病患者进行输液,是否构成非法行医?这也是需要调查清楚,让公众知道真相。

  第三:建议徐某家属先去进行尸检,等尸检报告出来,确认徐某的死因后,再去找卫生院和陈某的丈夫协商赔偿。如果协议达不成一致,那么去法院走诉讼程序,用正当的法律途径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且不论是否因输液技术问题造成悲剧,单单就护士陈某让其丈夫代替自己给病患者输液,这种职业操守来说,就应该被谴责。 护士职业道德规范第一条:一、热爱护理职业,忠于职守,履行岗位职责。以病人为中心,对工作认真负责。这就明确了要有忠于职守的职业精神,毕竟输液也是一门专业的技术活儿,不是随便插管子的水泥工。这种把病人不当回事,不恪守职业岗位的护士,被网民谴责,真的一点都不冤枉。这种混饭吃的护士,长期在岗位上,给病患者带来的风险也是不可预知的。

  作为救死扶伤的天使,这种工作态度,真的需要改进了。这种护士基本的职业道德操守都没有,拿人命当儿戏的做法,应该得到依法依规的处置。不能继续再这样尸位素餐了,否则只能造成更多病患者的无辜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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