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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进乡村 释法明理扬正气

转载 枞阳网04-29 18:3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枞阳县人民法院 作者: 263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4月29日,枞阳县法院横埠法庭来到枞阳县钱铺镇南岭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母子间就赡养问题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黄某已有83周岁,老伴早已去世多年,膝下有两子,其中长子系养子,自幼便由黄某抚养。2020年,黄某身体突发疾病,需要子女照料,但两子均在外务工,此后,两子就黄某赡养照料等问题协商未果,无奈,黄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给付赡养费,并承担医保未报销的医药费。

  考虑到老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而且当地留守孤寡老人较多,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时有发生,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法庭决定把庭审现场“移到”当地村委会。

  庭审中,主审法官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从法律、道德上释法析理,明确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养子女同样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最终,双方当庭就赡养问题达成协议,由两子轮流照料黄某半年,矛盾症结得以化解。

  当天的庭审,吸引了附近众多村民前来旁听,掌声一片,得到了当地群众认可,起到了普法宣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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